湖北省十堰市朝阳中路39号
0719-8637202

  就医流程

来源:十堰市人民医院 日期:2011/11/17 15:31:00 人气:14587

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制度

    为深入贯彻国家、省、市卫计委关于在公立医院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,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,方便群众就诊,努力为患者提供便捷、优质、价廉、安全的医疗服务。特制订十堰市人民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制度如下:
    一、门诊部、宣传处、信息统计处负责共同对门诊诊疗科目信息进行定期更新:充分利用门诊电子大屏幕、挂号室公示牌、各专科分诊台公示牌、医院外网、114 预约平台等多种形式,公布门诊诊疗科目、医务人员的专业特长和出诊时间等,每季更新一次诊疗科目,每月更新一次医务人员出诊时间和专业,引导患者预约挂号。
    二、门诊预约挂号服务:医院收费大厅设预约门诊服务台,采用多种形式宣传宣传预约诊疗工作,公布预约挂号服务方式:网络预约、电话预约、现场预约、移动手机预约、出院病人复诊预约等5种形式。医院所有专科号源全部投入预约,预约上午号源的患者取号时间为当日7:30-11:00;下午2:00-4:00。医院推行分时段预约服务,分别为上午8:00-9:00,9:00-10:00,10:00-11:00三个时段,下午2:30-3:30,3:30-4:30,4:30-5:30三个时段,医务人员应提示患者在预约时段按序就诊。
    三、出院病人复诊预约服务:为进一步满足患者需求,门诊部后医疗管理中心及临床各专科对出院病人复诊实施连续管理。重点对术后病人及恶性肿瘤、高血压、糖尿病等慢性病出院后的病人进行跟踪管理,实施复诊预约服务。
    四、工作要求:
    1、临床各专科高度重视预约诊疗服务工作,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,主动与宣传处等部门配合采取多种切实可行的宣传方式与途径,如制作专科诊疗服务联系卡或名片,介绍专科特色、诊疗范围、预约电话号码(专科或本人)、门诊时间。病人出院时交给患者,以便于联系复诊预约。
    2、门诊部定期更新门诊医师出诊时间和专业,对可能出现的出诊时间变更情况,及时启动《门急诊工作人员紧急替代方案》,安排资历相当的人员做好替诊准备。医务人员要按时出诊,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的,要提前3天通知门诊部及门诊服务台,门诊部及时启动《预约诊疗服务特殊情况下的应急预案》,通知患者,选择相应处理方案。
    3、门诊部、后医疗管理中心、挂号室、各医技科室均建立专门的预约诊疗服务登记本,认真登记,资料详实。
    4、信息统计处、门诊部及时做好各种预约服务平台的信息建设及维护工作,尽量整合资源,优化服务流程,确保不同网络平台间或不同预约方式间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,减少中间环节,方便患者预约。
    5、门诊各专科接诊医生需做好预约诊疗患者的服务工作,推行预约优先原则。
    6、门诊部协调各专科与医技科室之间的协作、配合,做好服务流程的衔接,提高工作效率。
    7、若因专家未履行请假手续,擅自停诊,造成预约患者投诉,影响医院声誉者,门诊部将视情节轻重质控1-5分,罚款100-500元。

附件:
    十堰市人民医院预约诊疗服务流程图

网站地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