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挂号时间及地点安排
(1) 周一至周日:上午 7:45-11:30 下午 13:20-16:00
地点:门诊一楼大厅挂号处
(2)挂号时间如有变动,请以挂号室通知为准。
2.军队伤病员请在军人挂号窗口出示转诊介绍信、军人保障卡、有效证件挂号,不得使用他人保障卡挂号。
3.挂号当天有效。无病历必须购买病历本,并填写封面内容;复诊病人务必带上前次就医门诊病历。
4.医保病人挂号请出示医保卡和医保本,不得使用他人医保卡挂号 。
5.挂号后请到各科候诊室排队候诊。
6.请保留挂号单,在交费时出示给收款员。
7. 挂号费用:
(1)普通号:初诊:4.00元(病历本1元、挂号费1元、诊察费2元)
复诊:3.00元 (挂号费1元、诊察费2元)
(2)专家号:
①知名专家:副主任医师 初诊:16元/人次
复诊:8元/人次
主任医师 初诊:31元/人次
复诊:15元/人次
②著名专家 初诊:51元/人次
复诊:25元/人次
(3)老年号:
①60-69岁凭《辽宁省老年证》,挂号费:初诊:3元/人次享受免收挂号费优惠 复诊:2元/人次。
② 70岁以上凭《辽宁省老年优待证》,挂号费:初诊1元/人次(病历本1元)。
复诊:0元/人次.
(4)低保号:低保人员挂号凭《辽宁省最低保障人口证》。
挂号费:初诊:3元/人次,享受免收挂号费优惠。
复诊:2元/人次。
(5)军人号:挂号费:免费挂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