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省临沂市启阳路187号
400-6090-776
1、病区核对结清患者全部住院费用、确认医嘱、出区病人、通知出院患者结算,患者携带全部预交金收据到结算中心办理结帐。
2、费用结清后出具给“山东省住院结算专用票据”,需要报销者,可打印“住院结算费用清单”。
3、市直刷卡医保病人结算,持医保卡、预交金收据、明细清单到住院结算中心刷卡结帐报销。企业刷卡医保病人结算,持医保卡、预交金收据、认可通知单到住院结算中心刷卡结账报销。新农合病人结算,持结算单、出院记录、新农合身份确认单等相关证件去新农合办公室办理报销业务,患者持新农合医疗报销单去住院处领取报销款。
4、医保发票按市医保规定每月底上交市医保财务处。患者出院后持有“住院明细清单”、“住院城镇结算表”到市医保处驻医院办公室领取“医疗保险本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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